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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01 16:32:12作者: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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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处置节日期间安全突发事件,建设安全和谐校园,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将学校中秋、国庆节值班值守工作及要求如下:

1.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值班纪律,明确值班责任,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一级值班安排见附件1,该值班安排已报省教育厅备案;二、三级值班安排请学工处于9月30日报校办备案。

2.一级值班办公室设在行政楼B107,值班电话:白天(8:30-22:00)81326918,夜间(22:00-次日8:30):81326110。一级值班中24小时值班人员应在值班室值班且晚上住校,住宿地点:接待中心8107。

3.一级值班人员负责检查二、三级值班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当天各种突发、应急事件。每日上、下午和晚上分三个时间段对学校重要公共区域(建筑物)、学生生活运动场所、校门,从后勤保障、卫生防疫、学生管理、教学秩序、校园管控等方面进行巡视检查,并认真做好值班检查记录。

4.一级值班检查中每天应做到“五个进、五个一”:进重点场所抽查一次通风消杀台账记录,进学生食堂陪学生就餐一次,进宿舍楼查寝室一次,进教学楼看课堂一次,进隔离点了解当天发热隔离情况一次。

5. 值班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给予处理解决,并报告带班校领导,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要领导。

6. 不得私自调班、换班,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带班校领导同意,并安排好值班人员后方可调班,调班情况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7. 值班期间,学校将加强值班督查工作,如发现脱岗、离岗和不到岗等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学校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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