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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拟建项目及其新增资产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4 11:31:19作者:

关于做好2021年拟建项目及其新增资产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拟建项目及其新增资产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拟建项目申报

1.项目入库依据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双高建设,选择必建、急建项目,确保纳入项目库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2.项目入库要求

各部门应做好入库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确保预算批复后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可以尽快组织实施。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纳入项目库且不安排预算。

二、项目相关新增资产申报

1.建设项目相关的新增资产应填报《2021年新增资产设备购置计划申报表》,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还需填报《大型资产可行性论证报告》。

2.项目相关的新增资产应与建设项目相关并匹配。

3.不得漏报、错报项目相关新增资产,一旦申报,不得变更金额、资产名称、数量、价格等。

    三、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方案需充分征求相关人员意见和建议,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并经部门论证后再行提交。调研报告需实事求是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

2.拟建项目及其新增资产申报材料包括5项,即2021年省直部门项目申报文本(封面和项目申报表)、2021年新增资产设备购置计划申报表、大型资产可行性论证报告(必要时提交)、调研报告(无模板)、项目建设方案(无模板)。

3.此次申报的项目需在今年(2021年)年内完成,可将2022年拟建项目提前至今年进行建设。

4.双高建设项目优先申报和建设。

5.申报材料须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需部门签字盖章),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59516162@qq.com,纸质版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B404室。

6.提交时间:截至2021年10月20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在“报账员工作群-2021”下载,以下3个附件填报后需签字盖章)

1.2021年省直部门项目申报文本(封面和项目申报表)

2.2021年新增资产设备购置计划申报表

3.大型资产可行性论证报告(必要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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