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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省直机关第七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参展作品的通知

时间:2021-03-30 14:25:25作者:

各行政后勤党支部、学院党总支、校工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扎实开展全省第22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省图书馆联合举办省直机关第七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活动。根据省住建厅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关于征集省直机关第七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自创作品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参展工作,经学校纪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宣传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之年,也是我省加快疫后重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作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发挥优秀廉政艺术作品作用,积极推进清廉湖北建设,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可从党的光辉历史、廉政文化、家训家规、古今清正孝廉箴言、警句诗词等方面进行创作,注重政治性、时代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做到主题突出、意境深远、健康向上。

2.书法(包括篆刻)作品书体不限,篆书、草书和篆刻作品需附释文。

3.绘画作品以中国画为主。

4.作品大小不低于三尺整张(100cm×50cm),以四尺整张(136cm×68cm)、四尺斗方(68cm×68cm)和四尺条屏(136cm×34cm)为宜。

5.作品不需装裱。

6.作品创作者性别、年龄、在职、离退休等不限。

7.作者提交作品视为自愿同意主办单位以公益方式使用作品。入选优秀作品在省图书馆举办的省直机关第七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上展出,并结集出版。省图书馆展出结束后,将从征集作品中择优选取部分作品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展出。

三、工作要求

以行政后勤党支部、学院党总支和工会为单位负责组织推选工作,各党支部、党总支明确一名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接督办,并报纪委办公室。

1.高度重视,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要亲自部署,积极做好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广大师生员工踊跃参与,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初审把关,择优上报。

2.各单位推荐的作品不得少于2件,其中教工作品不少于1件(工会不限),建筑设计学院推荐的作品不少于3件。

3.学校将对征集的作品在校内予以公开展示,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到省厅参展。

4.“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该活动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考核指标。

5.请各单位于4月14日前将选送作品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林紫薇81320037

附:廉政书画作品报送登记表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3月29日

 

廉政书画作品报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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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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