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及历年各类档案材料
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档案局和学校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确保2020年度及历年各类档案材料能及时归档,方便校内外师生查询利用档案,现将档案移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别档案归档范围
详见《湖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各部门归档文件材料重点范围表》(附件1)
各部门对照归档范围若有不相符之处,望及时反馈档案室,以便修订。
二、各类别档案的归档要求
详见《各类别档案的归档要求》(附件2)
注:1.学校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档案材料由主办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整套移交。
2.2020年各部门工作总结和计划已加盖公章交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整体进行移交。
3.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由部门项目建设负责人办理建设项目移交手续,部门档案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并按时移交。
三、各类档案移交流程与时间
(一)填写移交清单(见附件2)
1.档案材料移交前,移交方需将电子目录传给档案室相应的接收人审阅,审核通过后方可将纸质材料移交档案室。档案材料移交时,必须是兼职档案员本人,其中项目档案需要项目建设负责人进行移交。
2.移交档案材料时,移交方与接收方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二)档案材料移交时间
1.请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组织好相关人员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工作,并于2021年 3月31 日前将全部归档材料移交档案室。
2.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在档案整理中遇到问题,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档案室人员电话或QQ联系。档案室电话:81326899
附件:
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各部门归档文件材料重点范围表》
2.《各类别档案的归档要求》
学校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