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
大学生落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关于做好大学生落户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校大学生落户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现将我校在校生落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户范围:
全校所有全日制学生
二、办理时间:
12月10日-2020年12月25日
三、办理地点:
保卫工作部(学生宿舍4号楼)大学生落户服务工作站
四、办理流程
1.湖北省内学生:
填写《大学生入户申请表》,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保卫工作部办理。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的学生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保卫工作部提供《招生名册》办理。
此流程走省内电子准迁证、电子迁移证,不需要学生回原籍派出所出具《迁移证》,全程网上办。
2.湖北省外学生:
有《迁移证》的,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保卫工作部。
学生原户籍地不出具《迁移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学校就读证明、招生名册复印件、本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保卫工作部。
保卫工作部
2020年12月10日